由藝能發展資助計劃支持,「展能藝術在香港」網上頻道及資料庫為香港首個探討、展示及紀錄本地「展能藝術」的發展歷程、藝術家和作品的平台和資料庫,尤其是在視覺藝術和表演藝術兩大範疇中表現優秀的本地和國際(殘疾或非殘疾)藝術家。這計劃旨在集結「展能藝術」工作者和團體,承先啟後創建一個面向本地及國際展能藝術界及廣大觀眾的網上頻道(THE Platform),願景成為「展能藝術在香港」的一站式公眾服務平台。
研究顧問:譚美卿女士
由藝能發展資助計劃支持,「展能藝術在香港」網上頻道及資料庫為香港首個探討、展示及紀錄本地「展能藝術」的發展歷程、藝術家和作品的平台和資料庫,尤其是在視覺藝術和表演藝術兩大範疇中表現優秀的本地和國際(殘疾或非殘疾)藝術家。這計劃旨在集結「展能藝術」工作者和團體,承先啟後創建一個面向本地及國際展能藝術界及廣大觀眾的網上頻道(THE Platform),願景成為「展能藝術在香港」的一站式公眾服務平台。
研究顧問:譚美卿女士
關於「展能藝術資料庫」
近年,與殘疾人士及藝術相關的活動在藝術、教育及社福機構中發展蓬勃,然而相關資訊卻分散於各自的網路。與展能藝術相關的出版,過往多以活動紀錄或工作手冊為主,分散於各機構收藏,而較少綜觀性的發展回顧,及有系統地整理文獻。本研究旨在補充此缺口,拓展一個能持續匯聚相關資訊和討論的平台,讓對展能藝術有興趣的持分者有較多角度的理解;亦希望拋磚引玉,讓從事展能藝術人士,透過此平台分享其經驗和實踐,匯聚不同的聲音,進一步推展展能藝術未來的實踐和研究。
本資料庫包括:
展能藝術大事年表
持份者口述歷史
文獻推介
透過上述三個部分,本研究由綜觀式的框架、微觀的個體故事,及延伸的參考資料等多角度,為讀者提供香港展能藝術發展的歷史概覽。然而,由於本研究的規模和資源限制,因此未能全面涵蓋區域性、社群網絡及個體發展等層面上出現的展能藝術事蹟,並逐一記錄。本研究資料更新至2023年12月,基於出版刊物、文獻、影音記錄及從業者分享等信息來源,盡可能整理出展能藝術發展的脈絡。因此,我們歡迎各展能藝術從業者、社會工作者、教育者以及其他相關人士,與我們分享任何有關於本地展能藝術發展,且並未被整理及記錄的文獻,好讓有志深入發展的研究員能以更全面的角度切入,並推展往後的藝術實踐及研究工作。
「展能藝術」
本計劃題為「展能藝術在香港」,「展能藝術」泛指任何有殘疾人士參與在內的藝術活動。殘疾人士可以是活動中的參與者、藝術家、或相關工作人員等。而「藝術」指任何類形的藝術形式,包括但不限於各類表演及視覺演藝術媒介,如戲劇、音樂、舞蹈、繪畫等。
值得留意的是,「殘疾 / 殘障藝術」(Disability Art) 此概念在外國早已存在,殘疾/ 殘障藝術運動有著非常長久的發展歷史,但本計劃以「展能藝術」在香港的發展里程為研究主軸,固沒有引用「殘疾/ 殘障藝術」一詞,用意反映其發展與本地文化背景和歷史的緊密性1。
此外,本研究項目可能牽涉到大量藝術在復康、治療及提升個人身心健康層面上的應用,但基於本計劃著重於「展能藝術」的發展及脈絡,有關藝術治療及和治療性的探討並非本研究的主要討論範疇。
研究途徑
本研究項目主要透過兩個層面尋找「展能藝術」在香港發展的歷史﹕
資料搜集及整理
本研究項目搜集了來自立法會各事務委員會的文件、復康機構及藝術機構的出版刊物、學術研究、新聞報導、影音文件等,從中整理出各持份者參與展能藝術發展的整體脈絡。我們同時接觸了大量與展能藝術發展相關的人士,包括復康界從業員、展能藝術工作者、展能藝術家及展能藝術教育工作者等,以補充一些未曾被記錄於出版刊物或新聞中的展能藝術團體活動。這部分的文獻資料均被整理於「大事年表及里程碑」及「館藏」當中。
持份者口述歷史
本研究項目訪問了本地展能藝術業界中不同角色崗位的持份者,包括展能藝術家、家人及支援者、藝術導師、資助機構及團體等,從微觀的角度展示他們在展能藝術中的工作經驗,以補充歷史文獻在呈現藝術活動的個體參與經歷,以及藝術對個體生命的影響等方面之不足。
研究限制
本研究項目主要存在著以下限制﹕
研究項目規模
儘管政府、復康組織和藝術團體在本地展能藝術的發展中扮演了主導角色,但許多散布於社區層面的活動和小型藝術團體同樣對展能藝術的普及產生了不可忽視的影響。這些活動通常由個別社會工作者或藝術家主導,規模較小,使得追蹤和調查變得更加困難。基於計劃資源有限,本研究項目未能將搜索和調查規模擴大至以地區甚至人口為單位。因此,資料庫在合理的範圍內,盡可能呈現來自歷史文獻及從業者關係網絡的相關資料。
藝術活動的記錄及存檔
如前所述,大量展能藝術活動均出現在地區或社群網絡之中,受眾範圍較小,甚少在文獻或新聞報導中提及,其出版刊物也可能沒有得到妥善存檔。在數字化和電子化尚未普及的年代,這一問題尤為嚴重,導致許多珍貴的歷史文獻遺失。缺乏有效的記錄和存檔無疑為研究帶來挑戰,顯著增加了追溯重要事件或關鍵人物貢獻的難度。
展能藝術活動及機構的運作模式
儘管香港存在著不少以推動展能藝術發展為核心目標的機構,絕大部分曾參與展能藝術活動的機構均為大型復康團體或其他非牟利組織。這些機構的服務範圍通常涵蓋多個專業領域,包括社會服務、教育、文化藝術和殘疾人士事務等,而展能藝術活動只是其眾多服務之中的一項。因此,這些機構在紀錄其發展里程碑的手法,必定會根據自身的定位及服務對象而存在差異。此外,這些大型機構轄下設有許多獨立運作的工作單位,部分更隨著時間發展為社會企業或品牌。這些單位在展能藝術發展中有著不同的與參和運作模式,而他們的參與經驗亦會隨著人事調動而隨之消失。這些因素使得研究項目難以有系統地呈現個別機構的整體脈絡。
為了克服上述的各種限制,本研究項目已盡可能透過關係網絡接觸各展能藝術的持份者,並進行口述歷史採訪。此外,我們曾以問卷形式向參與於展能藝術活動的復康組織或藝術團體查詢,嘗試索取相關資料。雖然從這些途徑獲得的信息相當有限,但這些資料仍然為研究填補了不少因記錄不全而造成的歷史缺口。
1 有關「展能藝術」的文化背景及意義可參考「語言運用(Use of Language)」一文。
在「展能藝術在香港」的研究過程中,我們特別關注與殘疾相關語言的使用及其演變。歷史上,有關殘疾的描述和表達方式受到了社會觀念、健全主義 (Ableism)、文化背景以及殘疾模式 (Disability Model) 的影響。從過去較為負面的標籤,到現今更為積極和尊重的用語,語言在塑造公眾對殘疾人士的態度和認知上起著關鍵作用。
不同國家和地區在談論殘疾時的語言選擇各有不同。例如,美國採用的「以人為先語言」(people-first language)強調將人置於殘疾之前,而英國則傾向於直接且簡潔的描述方式,以突出殘疾的社會模式 (Social Model of Disability)。在華語地區,從「展能」到「殘疾」,再到「殘障」,每一種用語都反映了對殘疾人士身份和能力的不同理解和尊重。
在「展能藝術」、「殘疾藝術」和「殘障藝術」三個詞彙的運用上,其差異反映了社會對殘疾的認識,也體現了文化和時代背景下對殘疾人士的態度。例如「展能」二字在香港被普遍用於描述與殘疾人士有關的事務,與香港的社會服務於七、八十年代急速發展復康服務,尤其多間展能中心的成立不無關係。展能藝術 (zhǎnnéng yìshù) 強調的是能力與可能性,而不是限制或障礙。「展能」 一詞更多地關注於展現殘疾人士在藝術領域的才能和創造力,而不是他們的殘疾或障礙。
至於「殘疾藝術」(cánjí yìshù) 及「殘障藝術」(cánzhàng yìshù) 源於 Disability Art 及八、九十年代開始出現的 Crip Art1,與殘疾人權運動緊密相關。「殘疾」這一詞語相對傳統,直接指涉身體或心理上的障礙。在使用「殘疾藝術」時,這個詞彙多少帶有醫學模式的影響,著重於個體的殘疾特徵。它可能更加聚焦於殘疾人士的生活經歷和與殘疾相關的議題,亦比曾於中文常用的「殘廢」二字較有去污名化的作用。至於「殘障」一詞在現代語境中被廣泛使用,特別是在香港和台灣,比較傾向於從社會模式的視角來看待殘疾,強調社會結構和環境對殘疾人士造成的障礙和影響。在這種語境下,「殘障藝術」不僅是關於藝術創作,也是關於社會認知、人權和權力的探討。這裡值得一提的是,在八、九十年代的香港,亦有以「弱能人士」描述「殘疾人士」,亦見有「弱能藝術」 (ruò néng yìshù) 的說法。
在探討與殘疾相關的語言運用細微差別後,本研究將一般性地使用「展能藝術」這一術語泛指任何有殘疾人士參與在內的藝術活動。殘疾人士可以是活動中的參與者、藝術家、或相關工作人員等。而「藝術」指任何類形的藝術形式,包括但不限於各類表演及視覺演藝術媒介,如戲劇、音樂、舞蹈、繪畫等。
此外,我們一般將採納「以人為先的語言」方法,強調先尊重個人身份,而非其身心狀況。然而,當提到不同機構或計劃的名稱,及其介紹時(尤其大事年表),我們將保持機構或計劃原有的用語。因為我們相信,這可以反映其細微差別和背景。因此,大家可能會看到不同年代採納的語言,或各機構在殘疾議題的語言使用上的偏好反映。
有關本計劃的英文定名:我們發現在香港業內多年來並未有一個恰當的英語詞彙完全對應「展能藝術」這一中文概念,特別是其所蘊含的展現能力的意涵。在以英語為主的國家或地區討論「藝術與殘疾」或「殘疾 / 殘障藝術」時,亦存在著不同的語言用法,這些用法反映了社會觀念、健全主義、文化背景以及殘疾模式的影響。本項目的英文名稱「Arts with the Disabled in Hong Kong」Online Channel and Archive,選用了香港展能藝術會自成立以來的語言用法「Arts with the Disabled」。正如口述歷史「一切從這裡開始」中受訪者所提及,選用「with」而非「by」或「for」,強調了共融和包容性,而不僅僅是「由殘疾人士創作」或「為殘疾人士創造」的意義。
1 "Crip Art"一詞源自於殘疾文化和行動主義,由於其在英語中特有的文化和語言背景,沒有一個直接、被廣泛認可的中文翻譯,有時亦會被譯為「殘障藝術」,但失去了 "Crip" (源自 Cripple 指「跛脚」或「殘廢」) 一詞是對過去對殘疾人士貶低用語的重新擁抱和賦權,這種重新擁抱和賦權的方面可能無法直接翻譯或在中文語境中具有相同的文化相關性。
「展能藝術資料庫」研究計劃得以順利完成,我們要衷心感謝以下的人和機構對我們的支持和幫助:
首先,我們要感謝各復康機構及藝術團體,他們的出版刊物、藏品、文庫和影音檔為我們的研究提供了重要的資料基礎,各從業者們的努力和保存工作確保了展能藝術在香港的歷史有所紀錄,為本計劃提供了極為珍貴的參考內容,以疏理整個本地展能藝術發展的脈絡。
同時,我們亦要感謝參與了非公開或錄影口述歷史訪問的展能藝術工作者和藝術家。他們慷慨地分享了從業多年的經驗及見解,這些未曾被記錄在文獻的個體經歷及專業知識為項目提供了嶄新的研究角度,彌補了單靠文獻難以呈現的歷史原貌,讓我們得以從更多元的角度,以及更深入地展示研究成果。
本資料庫所展示的文獻、出版刊物、圖片、影音文件等,均僅用作學術研究及公眾教育用途,其版權持有者包括了各復康機構、藝術團體、社會工作者、展能藝術家或學者等。如任何人有意引用當中的任何內容,應直接聯絡其版權持有者。請勿以任何形式擅自轉載這些內容,使用材料連結或聯繫至任何商業廣告或牟利活動。
在整理和呈現本地「展能藝術」的歷程和資料時,我們盡可能保證資料庫內容的準確性與完整性。然而,若有任何疑問或錯誤,敬請不吝指正,我們將非常感激大家的寶貴意見。
本研究團隊衷心希望,透過本次研究能夠為展能藝術在香港的發展提供有價值的見解和貢獻。同時,我們也期待這份研究能為未來的研究和實踐提供啟示和參考,讓這個資料庫不僅成為紀錄香港展能藝術發展的起點,更成為一個持續進化並能夠深化本地展能藝術發展的重要平台。我們誠邀社會各界人士為資料庫的內容增添豐富多元的素材。若閣下有任何與本研究相關的資料或想法,欲與我們分享,請聯繫香港展能藝術會。您的參與與貢獻將對推動本地展能藝術發展有莫大助益,一同為這個領域創造更深遠的影響。
扶康會,共融藝術計劃 簡介,香港:扶康會。
扶康會編,用愛啟航家是岸:扶康會「以求為導」卅五年,香港:2014年。
東華三院愛不同藝術 i-dArt、 TWGHs 編,愛不同藝術 藝術課程2013-2016 畢業冊,香港﹕東華三院愛不同藝術 i-dArt、 TWGHs,2016年。
政府新聞處,「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出席第七屆香港國際聾人電影節開幕禮致辭(只有中文)」,新聞公報,2017年5月4日,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0306/18/0618216.htm (2017年5月4日)。
香港失明人協進會編,亡目無礙:香港首個殘疾人自助團體的50年記,香港:人民出版社,2012年。
香港展能藝術會編,弱兒家長綜合藝術工作坊:活動手冊,香港。
勞工及福利局,聯合國《殘疾人權利公約》 普及版【第三版】,香港:勞工及福利局, 200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