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隐政策

香港展能艺术会(「本会」)尽力遵守及执行《个人资料(私隐)条例》中所列载的规定,确保储存的个人私隐及个人资料处理得到充份保护,准确无误,及有妥善的储存方法。 为确保你能充分了解向本会提供个人资料的准则,请细阅本守则。

 

收集资料目的及使用准则

  1. 香港展能艺术会将依照在收集资料时所说明之目的去使用该等资料。
  2. 向本会提供个人资料纯属自愿,如你未能提供足够个人资料,本会可能无法有效处理你的申请或提供有关服务。
  3. 本会可能使用你的个人资料 (包括你的姓名、电话、传真、电邮、邮寄地址、所属机构/公司/学校),以便本会日后与你通讯、处理报名、发行收据、研究/分析/统计、筹款、收集意见、作活动/训练课程邀请/推广用途,及与本会相关之项目事宜。
 

查阅及更新个人资料及申请停止使用个人资料作推广之用途

除了《个人资料(私隐)条例》规定的豁免范围外,你有权就香港展能艺术会备存有关你的个人资料作出查阅、更改及停止使用你的个人资料作推广用途的要求,但已达成使用目的后而删除的个人资料除外。
 
如阁下不欲本会使用你的个人资料作上述用途,请以邮寄/传真/电邮形式通知本会。
 
名称:香港展能艺术会
地址:香港铜锣湾福荫道7号铜锣湾社区中心4楼
电话:(852) 2855 9548
传真:(852) 2872 5246
电邮:ada@adahk.org.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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